1月14日,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了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并进行故意遮挡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洞口二桥西北端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前方悬挂号牌异常,随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走近后发现该车前方悬挂号牌用广告牌遮挡。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系姜某振,在一周前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准备过年用,由于新车牌还未发放,姜某振觉得不好看,便挂上一副假牌照,又担心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查处,便再次进行了遮挡。执勤民警对姜某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机动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员姜某振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4000元的处罚。
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易辉希望广大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遮挡机动车号牌,不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一审:曾林吉
二审:肖自豪
三审:唐盛
责编:付泽宇
来源:洞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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